根據信息產業部信部規[2000]406號文《關于省級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問題的通知》、信息產業部2000年9月30日電傳《關于組建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貴州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已從原掛靠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貴州分公司內劃歸貴州省通信管理局管理并更名為貴州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實行行業管理。 2007年11月根據信息產業部《關于各省(區 市)通信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更名的通知》(信部編辦[2007]8號)要求,原貴州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正式更名為貴州通信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通信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工作職責:
1、依照國家和信息產業部頒布的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條例和有關法規,對通信工程建設實行質量監督。
2、根據國家和信息產業部有關法規,承擔通信建設市場管理職責,負責通信行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管理及核發臨時資質證書,以及定額編制管理,工程評優等。
3、根據國家和信息產業部有關法規,負責貴州省通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
4、組織通信行業內質量監督員等專業人員培訓和相關崗位證書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質量監督管理部職責:
1、貫徹國家和信息產業部發布的有關通信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及行業強制性標準;
2、負責本省通信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及國家重點、省際通信建設工程在本省的具體監督工作;
3、參與所監通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受省通信管理局委托,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具體執行本省內違反質量監督行為的經濟處罰;
5、定期向通信管理局報告通信建設工程建設質量情況。
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內容:
對建設單位發包行為進行監督;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承包行為進行監督;對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監督;對參建單位執行國家和行業指令性及強制性標準(如定額、設計和施工規范、技術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單位和個人有關工程質量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質量中心電話: 0851-88131569
傳真: 0851-88131569
郵編: 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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